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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社区药学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9 15:01:25 浏览次数:

卫生部,卫办科教发〔2009〕105号,2009年6月22日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原人事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促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社区卫生工作开展的需要,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社区康复、药学、检验、B超、口腔、X线、心电图7个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现将“社区药学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转载如下:

社区药学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能按照优良药品调剂规范完成处方的审核、药品调配和发放,并能使用药品说明书等进行常用药物咨询和合理用药宣教工作,熟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能够进行药品不良反应关联性评价和报表填写。
    二、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药学工作,并具备中专及以上药学专业学历或药师(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培训方法
    可采取半脱产或集中方式进行培训。
    参考学时数240学时(包括理论授课、技能培训、实习及自学)。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社区药学服务总论:熟悉药学服务的基本内容;掌握合理处方的标准;掌握处方审核、调配和发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药物咨询的基本技能。
    (二)社区药事管理:熟悉社区药事管理及药学部门的任务,掌握特殊药品和高危药品的管理。
    (三)临床药理学:了解老年人、婴幼儿、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的生理生化特点、药代动力学特点;熟悉老年人和婴幼儿药物治疗特点及用药剂量的计算方法;熟悉药品不良反应的内容;掌握药品不良反应的关联性评价和报告表的填写。
    (四)社区药剂学知识:熟悉社区常用的药物剂型;掌握各种常用剂型储存和使用中的注意事项,掌握注射剂配伍禁忌表的查询方法。
    (五)社区常见病的药物治疗学:掌握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社区常见病的治疗药物的分类、代表药物及其通用名、商品名、禁忌症、用法用量、主要不良反应和用药注意事项;熟悉常用抗感染药物及其分类、抗菌药物的分类及代表药物;掌握常用抗菌药物的通用名、商品名、主要不良反应和用药注意事项。了解常用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作用特点、药物相互作用;掌握常用非甾体抗炎药的通用名、商品名、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用药注意事项。
    (六)熟悉与社区药学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