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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安徽省立医院网 发布时间:2015-01-06 16:25:30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接院人事处通知,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二)初级(师):

1、取得医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以上;

2、取得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满3年以上;

3、取得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学历。

(三)初级(士):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四)其它要求:

1、报考主治医师、主管医(药、护、技)师,以聘任时间(非取得初级师资格时间)计算工作时间;

2、报考医疗、护理等需要执业准入专业,还要结合执业注册时间计算工作时间。

二、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系列各专业类别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取得学历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二)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卫生专业资格考试。

(五)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岗位工作,选择专业类别,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六)选择专业需注意区分:临床医学检验学、超声波医学、核医学、放射医学、肿瘤放射治疗学,需有执业医师资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超声波医学技术、核医学技术、放射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不需执业医师资格。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律使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 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提交材料:

1、时间:1月15日-22日

2、地点:总院人事处、南区人力资源部、西区人事科

3、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网站打印,考点填写:省直;申报表中工作单位分别填写: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安徽省立医院西区);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申报368至37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有相应注册记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没有聘书者,请携带1张两寸彩色照片补办聘书);

(7)已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三)费用缴纳(网上支付):

2015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4〕193号文件执行(纸笔考试55元/科,人机对话考试60元/科)。

考生缴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界面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请来人事处提交材料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