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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法规

我省网上医药集中采购新平台正式上线

文章来源:摘自省卫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09-12-18 13:32:2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加强政府对药品采购的监督,安徽省卫生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卫药秘【2009】896号),自2009年12月11日起,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开始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网上采购在新建立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http://www.ahyycg.cn/)上进行,临床使用的我省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所有药品(毒、麻、精、放及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必须全部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不得随意改变采购渠道,不得网外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