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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药事

甲巯咪唑供应配送情况进展

文章来源:安徽省医药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4-02-18 11:58:21 浏览次数:

     为解决甲巯咪唑供应短缺问题,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甲巯咪唑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4100号。我省卫生厅药政处、省药采中心于2014年2月1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甲巯咪唑供应配送工作的通知》(药采〔20144号)。文件对甲巯咪唑在我省的供应配送问题进行了明确:

1、指定生产企业: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2、指定配送企业: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安徽沃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3、甲巯咪唑片5mg*100/瓶,医疗机构采购价不高于4.26元。

   我省医疗机构如需采购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巯咪唑片,可与该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直接联系。下一步将积极协调生产企业,尽早将甲巯咪唑片纳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交易。

   我院西药库将继续密切关注该药品的市场供应动态,积极组织货源,争取尽快解决临床基础用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