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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立医院第六届药事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28 17:49:24 浏览次数: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规范我院临床用药行为,逐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根据相关药事法律法规,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下简称药事会)今年组织相关专家对《安徽省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下简称《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增补和完善,于2008年5月4日下午15:00~18:30在综合楼四楼中会议室召开了院第六届药事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对《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讨论和审议。34名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药事会副主任委员胡礼源副院长主持。药事会副主任委员、药剂科姜玲主任就《安徽省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安徽省立医院药品接待和评审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遴选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药品供应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处方购药管理规定》、《安徽省立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合理用药评价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药品购销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安徽省立医院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了逐一解读、说明,与会委员就相关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药事会主任委员胡世莲书记和许戈良院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胡书记说,制定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对于一个单位和一个组织有效地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药事会成员一定要熟悉国家的药物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药事规章制度,要在实际工作中带领大家模范遵守,希望大家对药事会的这套制度多提改进建议,从而推动制度的不断完善。许院长也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说,药事管理活动是医院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药事会不仅对引进药品进行决策,而且还要对药品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尤其是如何合理使用药品,即药事管理贯穿医疗实践和科学研究中药品使用的全过程,这些过程均需要制度去制约,以保证我院的药事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本次会议按预定计划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药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