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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外医院药学的地位与药师的价值

文章来源:文献转载 发布时间:2014-04-24 09:34:27 浏览次数:

 

国外医院药学的地位与药师的价值

作者:吴永佩;颜青
【关键词】医院药学 临床药学 药师价值
【摘  要】介绍了国际上临床药学概念的提出与建立的背景和历程,分析了国外临床药学和医院药学部门的地位与药师的价值。通过立法明确医院临床药学的定位、药师的学术地位及其核心责任和职责。西方各国非常重视临床药学、医院药学部门工作和药师价值,其定位准确、作用明显,值得我国制定药师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时参考学习。
1 国际上临床药学概念的提出与建立
1. 1临床药学概念提出的背景
1.1.1临床药学概念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首先由美国提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国家掠取了很多重要的科学技术和工业原料,经济迅速发展,制药工业也快速进步,新药大量开发。但随着药品使用的增加,药物毒副作用和过敏反应也不断增多,患者用药风险增加,临床不合理用药加重,这引起了医药界的格外关注。美国药学教育界和医院药学界首先提出了要改革药学教学,在高等学校药学院系设置临床药学专业,培养应用、实践型药学专业技术人才——临床药师;在医院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医院药师走出药房,面向患者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协同医师鉴别遴选适宜的治疗药品,提升药物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1.1.2随着制药工业的发展,大量新药研究开发和在临床的应用,医师用药知识明显不足,不合理用药现象逐步增加,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迅速上升,患者用药风险增大。在此背景下,要求具有丰富药学专业技术知识的医院药师和临床药师承担更多的药物治疗工作,其核心职责是如何给患者用好药,保障患者用药权益。为此,在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药师制,药师应参加临床药物治疗,促进合理用药。
1.1.3WHO提出医院应建立“适宜卫生人力”资源概念。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要求医疗机构提供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不但要求有病能看医和有药可用,而且要求诊治周密、用药适宜。这就要求医疗机构整体内涵的提升,就必须重视各临床和医技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配备,重视各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与职业道德建设。故WHO提出:医院应建立“适宜卫生人力资源”,这是政府宏观调控卫生人力资源和医疗机构卫生服务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其重要内容之一是制订适合各国国情的卫生人才配置原则,医药院校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应符合医疗机构的需求,卫生人员的总量定额、各学科专业人才学历与技术、知识结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等应是适当的。
1.2  20世纪60年代临床药学在西方发达国家迅速发展
1.2.1临床药学教育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立与发展〔1〕。以美国为例,美国在20世纪50年前开始酝酿,1957年Donald Francke首先提出高等学校设置“临床药学专业”Pharm.D.课程教育,学制6年;1967年提出“临床药学专业”学员需在临床进行实习,1974年规定在临床实习时间不少于1500小时,即一年;1997年7月14日美国药学教育委员会决定,从2000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Pharm.D.教育制度,并在2005年起药学院校主要是开展Pharm.D.临床药学专业教学,现在美国高等学校药学院系全部实施Pharm.D.教育。
1.2.2高等学校的药学教学模式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在20世纪60年代的原化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医学模式,70年代中期又改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药学教育从以培养企业人才为主,转变以培养临床应用型人才为主。
1.2.3临床药学专业学位制度改革。美国药学专业学位教育也进行了深刻改革,药学学位培养分为面向临床实践职业的药学博士 Pharm.D.(即临床药学专业研究生学位)和面向科研的理学硕士 M.Sc.哲学博士 Ph.D.。美国现在Pharm. D.临床药学专业学位培养占药学教育总规模的90%以上,据对2005~2006学年统计,获得Pharm.D.专业学位的9555人,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或理学硕士学位仅约1000人;2006年秋季,报考攻读Pharm.D.专业学位的学生有52645名;而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学生仅只有3,713名。
1.2.4重视临床药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20世纪50年代末国外药学界提出:医院药学界必须建设临床药学学科,医院要建立临床药师制,培养具有参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能力的临床药师,医院临床药学才会有快速的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医院药师的专业技术作用。
临床药学学科建设的核心是人才和专业技术建设。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医院开始实行临床药师制度,建立Pharm.D.专业学位,临床药师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在1993年决定将Pharm.D.专业学位作为药师的唯一上岗学位资格,第一次有了统一的药学专业(职业)准入学位,且是一种应用型职业学位,临床药学有了迅速的发展。现在每个病房(区)都配备有临床药师,直接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活动,协同医师制订药物治疗方案,遴选药品,共同为药物治疗负责,西方国家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中作用显著。
2 国外临床药学和医院药学部门的地位与药师的价值
2. 1制定《药师法》明确医院临床药学的定位和药师学术地位
2.1.1制定《药师法》。据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对世界有关国家药师立法问题的专项调查显示:由于医院药师和临床药师对公众安全、有效、经济用药具有重大责任,且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涉及公众健康利益,因此,国际上从19世纪60年代起就研究药师立法,对药师实行执业准入,并依法进行监管。1815年英国首先制定颁布了《药师法》,美国、日本等也相继颁布了《药房法》、《药事法》、《药剂师法》,形成比较完善的药师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也都制定了药师管理的法律,明确规定了药师的责、权、利,以保证从事药师职业人员基本素质。世界各国的《药师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药店药师的执业资格准入,都由卫生行政部门来认定和监管。
2.1.2规定了药师的核心岗位和职责。据我们对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日本等国家医院药学部门和药师工作的考察、调查显示:这些国家的药师职责的核心都是保障患者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维护患者的用药权益;药师的核心岗位是临床药师的参加药物治疗工作,药师对处方与用药医嘱的审核和对患者的安全用药指导。欧美各国规定:医院病房(区)都必须配备有普通临床药师,负责对医师处方和用药医嘱的全面审核,凡未经药师审核与签名的处方和用药医嘱都进入不了医院计算机HIS系统。医、药、护配合默契,医师都十分尊重药师对临床药物治疗的意见与干预。并规定药师对患者的安全用药教育是其基本工作职责。
2. 2国外医疗机构药师的配置
根据WHO2010年公布的对153个国家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球药师平均为4名/万人,其中发达国家>10名/万人,巴西、印度等约6名/万人,而我国<3名/万人。
医师和药师的比例:全球平均比例为1:0.29,其中发达国家为为1:0.32,发展中国家为1:0.27,而我国为1:0.09、且>70%为中专和大专学历。
2. 3 明确规定药师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收费,制订了收费项目和标准
我们的考察调查显示:世界各国对药师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都制订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3. 1  PIVAS调剂服务费。
(1)澳大利亚PIVAS收费标准:输液调配基本收费:19.5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15元);每加一种小针剂,增加收费4~6澳元(折合人民币约23.7 ~35.5元);
(2)美国PIVAS收费标准:25~125美元不等(折合人民币约155 ~773元),电解质与抗菌药类输液:25~50美元,肠外营养:125美元;
(3)药师对静脉药物加药调配费用全部由医保部门支付。
2.3. 2国外口服药品处方调剂费。
(1)加拿大:每种药7加币/每个药(折合人民币约41.7元);
(2)英国:每种药3英磅/每个药(折合人民币约28元);
(3)收费与支付规定:医疗机构药师处方调剂费全部由医保部门支付;社会药店处方调剂费是否每个药品都收、收多少,实行由各药店自行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费用由民众自己承担。
2.3. 3咨询与用药教育服务收费。国外药师为患者所提供的用药咨询和安全用药教育都是收费的,如日本,医师根据患者药物治疗的需要,可提出会诊申请,请药师对患者用药开展专项咨询和安全用药教育服务,收费标准:每次3000~4000日元(折合人民币约490~655元)。
综上所述,西方各国是非常重视临床药学和医院药学部门工作和药师价值的,其定位准确、作用明显。值得我国制定药师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时参考学习。
 

                                               ---《中国医院.2013年10月第17卷第10期》

参考文献:

  1. 张楠森.从美国临床药学的发展引起的思考.中国医院,2002,6(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