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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排查总局通告9批次不合格药品的通知

文章来源:综合编辑 发布时间:2018-02-05 16:29:00 浏览次数:

     2月5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排查总局通告9批次不合格药品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21号,以下简称《通告》)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应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停止经营、使用《通告》中涉及的药品,开展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相关药品召回工作。

二、各地应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排查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

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药品不合格,分别是: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生长抑素,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安胃片,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肝速康胶囊,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脂宁颗粒,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生产的开胸顺气丸,重庆灵方三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壮骨膏,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胃蛋白酶颗粒,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拉定。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崩解时限、重量差异、装量差异、含膏量、效价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