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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保药品目录“合体” 农民报销药品数量将增加约900种

文章来源:综合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11 16:02:03 浏览次数:

来自省卫计委网站、中安在线、江淮晨报的消息:

     日前,安徽省医保办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整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目录品种和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目录品种,形成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整合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民,能够报销的药品数量将增加900种左右,看病将更加省钱。

    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还是分别执行各自的医保药品目录。

    此次《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原则上保留原有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内的所有品种,整合形成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要求,实施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整合工作。

    据了解,整合后的《药品目录》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保障制度。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整合范围包括:人社部门管理的目录品种,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调整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品种。

    还有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目录品种,包括《安徽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2010年版)》、《关于安徽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增补国家新版基本药物品种及剂型的通知》、《关于将奥司他韦等药品纳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的通知》规定的药品品种。

    据了解,我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现阶段大概包括1400余种药品,而现行的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涵盖2300种左右。这也意味着,整合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民,能够报销的药品数量将增加900种左右。

    此外,我省还将制定《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适用于我省各种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制度,包括综合服务类、手术与康复类、医技诊疗类、介入类、麻醉类、中医及民族诊疗类、临床各系统诊疗类、按病种收费类、新增及自主定价类。

    据悉,《药品目录》和《服务项目目录》预计将于2018年6月15日之前由相关部门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