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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展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文章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9-05-14 08:57:15 浏览次数:

来自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

日前,国内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被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一定反响。药品经营不同于普通商品买卖,需要严格规范管理。因此,药师“挂证”带来的危害不可小觑。

为提升执业药师队伍素质,加强队伍专业性,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实施以用定培、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为主的执业药师(含从业药师,下同)继续教育工作。

安徽开展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挂证”行为不仅破坏了我国药店经营管理制度和国家认证资格的严肃性,扰乱了药品流通行业秩序,抹黑了执业药师的职业荣誉,同时也对公众的生命安全产生不利影响。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根据国家药监局部署,安徽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根据通知,整治工作分自查整改阶段和监督检查阶段两步走。在自查整改阶段,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要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整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并于4月30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属地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继续教育提升执业药师队伍素质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2019年,省药监局将实施以用定培、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为主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

据介绍,2019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采取面授继续教育、网络继续教育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其中,全年共安排面授继续教育培训班18期。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申请面授继续教育,并选择相应班次。未申请或班次不符的执业药师均不能参加当次的学习。

此外,为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历提升工程工作部署和《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要求,切实提高执业药师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鼓励低学历非药学专业执业药师参加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参加学历提升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在学历提升学习期间可申请登记验证学历提升期间的继续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