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8-01-04 10:52:5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病人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原卫生部制定并发布了《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自该文件发布以后,在国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医护人员的努力,癌痛诊疗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为了更好地适应这种现状,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癌痛诊疗行为,在参照原卫生部发布的《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 年版)及《北京市癌症疼痛诊疗质控专家共识》(2014 年版)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67 家医院癌痛督导中的问题而制订《北京市癌症疼痛管理规范》(2017 年版)。(转自医脉通)